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,巴拉克·奥巴马先生,率先赢得297票,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。这是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。
毋庸多说,Barack Obama是现世上最为火热的人物,万民之焦点,茶余饭后的闲话家常离不开他,正式会晤毕后的打岔调侃少不了他,人们以众星捧月之势将之抛到了风头浪尖上。关注度高的确是好事,不过也不免引来了一些“登徒子”采蜂舞蝶。
瞧,假使你走在美国的街头,只要不是什么乡村僻壤的地方,兴许都能见着几个人穿着件有趣的TEE,上边不是印有Obama的头像,就是书曰“VOTE OBAMA”之类的字样。往好的方面说,可以称赞为民众支持率高。往坏里说,则实在有点见缝插针的腔调,一副撩起袖管、赤膊赤身寻吼事(沪语,意为脱光衣裳找架打)的无赖气。不管你支持与否,都要在你眼前晃几下,偶尔出现倒是未尝不可,天天顶礼膜拜则委实令人纠结,令人焦灼,令人呛火。客观地从推广手段上来说,跟咱们大中国之骄傲——《脑白金广告》、《恒源祥12生肖广告》有些异曲同工之妙,板下脸可以严重地说:“这是一种‘信’骚扰。”
虽然往届选举同样有总统候选人出署名TEE的风俗,如本届就有Marc Jacobs为希拉里出了款TEE,在专卖店有售;但显而易见的,无论是克林顿还是布什,在人气上都无法与Obama比肩。自街头品牌Obey为Obama出了第一款署名Tee之后,各大品牌抑或私家作坊纷纷争先恐后的拿其“开涮”,无论是人来疯凑热闹也好,发自真心起宏愿也好,起码大家都是鼓足马达,动手干了。其中,既有传统正规的设计,亦是不乏充满美国式的幽默。如此多天马行空、谐趣横生的创意如过江之鲫般涌现,令众看官们不禁会意一笑。换思一下,如果换咱们中国来做,估计得是耗费多吨特级纯白大TEE,如统一的白大褂一般,上边再以献血淋漓得朱红色大字,隶书体书道:“金融风暴俺不怕,和谐共进奔小康——选XXX,保你股市一片红,楼市一片绿”;城乡结合部的话则要换作“北京或上海,户口随便挑——请投XXX一票”;如果换到农村作推广的话便是:“想要娃子有奶喝?都说投XXX一票保管灵,谁投谁知道!”。
稍加挑选了一些Obama文化的衍生产品放出,让我们也都来凑热闹,事实上,政治与时尚一向紧密相联,Obama旋风早就在时尚圈刮了一遍又一遍了。